我很想再回到这里,这个让我觉得城市美好大抵如此的地方。
事实上,荷兰最开始就是整个欧洲大陆上我最向往的国家。四天三夜后,一片赤诚的情结化成水钻进每一个细胞,热爱再加一火。运河和廊桥,自行车和联排尖角房屋,牵着手的男孩子或女孩子们,爱在日落黄昏后般的日落,电车和线缆连接着的天空。这些物像随意组合,都是我对城市所有美好的想象。
自行车和电车在我眼里一直是可爱的交通工具,在这里尤其。每一辆自行车都带着主人的个性,五颜六色系着各种各样的筐袋,偶尔街上窜起一两声铃铛,清脆得很。桥栏杆旁,运河边上,自行车替代人的双脚在城市里游走,也在一个可达范围内包围起舒适的活动圈。想来在平坦河边骑自行车也是青春电影的必备了。生动活泼的青春游戏,伴着一些由外及内的飞扬,都在这个城市里。
我后来想想,对电车的喜欢大概都是来自民国作品的刻画,也算是非普通型的Old skool。轨道刻下的痕迹又长又深,线缆分割下的天空支离破碎,最好电车椅子还是明晃晃的橙色,整个都特别的伤痛文学,再黄暴的说法大概是凌辱美了。可是,就是有点喜欢,因为这凌乱中的规矩,沿着自己的线,有始有终,缆绳牵引,亦步亦趋,你说可不可爱。可爱死了。
冬天这个时节太清冷了,比如本应人头攒动的风车村。按着别人所说,下火车跟着人群走就到了。但是当我下了车,我脑海里只有四个字:人群在哪?嗯?等完全步入村里,要不是有荷兰国旗飘扬,我大概已经想插下我的旗了,这么好的风景,想据为己有,合情合理。彳亍在小路上,绿树小桥和风车都是画,除了我不喜欢的浓浓的奶酪味,瞭望台上真是感觉自己身处时代希望的田野上。遗憾的是,我在台上停留那么久硬是没有第二个人上来,我空留了一颗融天地于像素之间的心,也罢。
大概我是真的喜欢任何有水的地方,只要我眼之所及有山河湖海,哪怕一点水都可以让旅程灿烂不少,更何况这个水汇的荷兰。大山不如大河,大河汇流入海,苍茫的天涯是我的爱。阴差阳错赶上去Marken的车,陆地与大海之间是一条公路。从中央穿过到彻底踏上岛,阳光闯过呼啸的海风,我脑海里净是北岛的诗:鸟路界定天空,你回望落日,消失中呈现的是时间的玫瑰——这是我在想象中描摹的,三小时后这里的风景。愉悦真真切切,为了铭记一个瞬间我在小镇剪了头发,露着脖颈,清爽无比。
我真的喜欢荷兰。大概是因为每次问路走近他们的时候都先报以热情笑容,难得的真诚。而除了这种可贵的回馈感,我在这里看到更多生活的可能,也看到一个自由社会下的张力,以及全球创新力世界第一的有迹可循。
有机会,要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