半晌纽约

需要感慨一下,好像The Killers真的是我写作的灵感muse,如果记忆没有欺骗我的话,很多次突然来临的表达欲,都是当他们在我的背景里澎湃的时候。

但这篇其实想写很久了,想来,美国旅行结束已经两月有余,我才开始抒发我对北美大陆的惊奇。

三月中下旬时,还是决定去一趟纽约。不仅因为那是我长久的向往,也因为有亲朋在,冲淡了长期在茧房里对‘安全‘的忌惮。

从曼城到纽约的飞机跨过大西洋,抵达JFK机场的时候正是夕阳一片,而也是在这一片粉红里,我第一次惊觉——美国和我想象中竟然完全不同。

这种不同是很奇怪的情绪。自认为看过很多美国电影的我,活在一种对美国的影像熟悉中,但事实上,从JFK到长岛的路上,我以为的、熟悉的那一面美国是不存在的。与之相反,我抵达的第一个小时里,一直在震惊于这里的宽大,一种过剩且傲慢的夸大。

走出电影进入真实世界,我看到的,是一种混杂着现实与虚幻的美国:一路堵车的长岛主干道、满眼巨大的SUV和皮卡们、消失的行人和飘扬的星条旗……美国作为领土面积巨大的发达国家的形象真的非常‘大叔’,且是有权力的那种。

我住在一个新建的三层木屋里。屋前是可以停下四辆车的草坪加空地,屋后更是一大片草木绿,而我住的房间,足有宿舍的三倍大。其他的生活用品也类似,都好像经由放大镜放大过一般,size剧增。长久生活在这里的人似乎已经习惯于这种尺寸,但对于我这个外国游客来说,这种‘巨大’与‘美国’二字之间互为表里。前者或许就是充盈、富足,以及傲慢、骄横的‘美国性’的来源。

我未曾打算定义什么是美国性,或许这个生造词只是我的stereotype的另种表达。但在美国的半个月里,我的确看到了一种不同东方大领土国家的爱国主义。和’种花家’这样的民族情绪不同,美国的‘想象共同体’似乎更具象,闪耀在到处都是的星条旗和棒球帽上。

直到离开长岛抵达曼哈顿,我才看到一种‘熟悉的’美国,回应我的影像记忆,一切都灵动起来。曼哈顿真的有独属一份的城市感官,同样是密集高耸(甚至尤其),这里却能完成对‘城市’二字的广泛定义,或者说符合人们对城市的所有想象,包括冷漠的、复杂的现代性格。这种想象自然不全是好的,比如那些一眼到头的道路,从1到10的命名,这些甚至愚蠢的鸟瞰设计,被聪明的一代纽约人重新利用街角与街头包装,完成了uptown、midtown和downtown的特色塑造,成为现在丰富也单一的纽约。

不过,我依然喜欢纽约,正如我喜欢所有充满复杂性的城市一样,它让我领略这个世界的尺度和立体,以及当中包含的并非不堪一击的真实。的确,地铁上永远都有酒鬼或流浪汉、永远都能碰到翻栏杆和逃票者、永远是不甚干净的街道、永远是不礼貌的路人——但这些的另一面,同样悉数并存。这个世界真的可以抵达没有这些负面的一天吗,我虽然保持朴素乐观主义,但我对这个答案也永远是否定。

我没有去自由女神脚下,而是去了她对面的Governor Island。那天是复活节,各色肤色的大人带着自己的小朋友纷纷涌入,小岛上的人山人海(相对于美国而言)我未曾预料,精致的亲子活动遍布岛上,使得我这样的独行客格格不入。而也就是在这里,我站在与自由女神直线距离百米的地方,真切地看到这座世界地标和另一侧重建起的WTC。

这个世界的自由到底是什么?美国没有告诉我答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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